課程報名

報名與退費


Registration and Refund

【報名注意事項】

  1. 請先註冊為會員。
  2. 選取想要報名課程
  3. 繳費
    1. 選擇ATM匯款者,訂單送出時等系統跑出虛擬帳號,再關閉系統,虛擬帳號附於紅陽支付的郵件連結中,請在5天內繳款完畢。
    2. 若需要分期者,以三期為原則,並請洽宏甫客服LineID:@tifar,會另外給您「匯款分期」的帳號,不使用虛擬帳號。匯出第一筆款項後,系統後台會人工變更為「分期中」,全部繳畢後,會更新為「已繳款」。
    3. 外國人士以刷卡繳費,手續費為3.5%。報名後,請Emai :nymph0930@gmail.com我們會提供刷卡的資料給您。
  4. 「部份課程」會有官方註冊費,此為代繳金額,不列入發票開立金額,註冊費金額都會備註在該課程的注意事項,若要申請公司補助者,請將這部份金額扣除,以避免困擾。
  5. 系統將會保留課程訂單5天,超過5天未繳款,系統會自動取消訂,若仍想完成此課程,請重新報名;或事先告知宏甫客服方便匯款的時間,以便幫您保留名額。
  6. 一旦完成報名程序,即代表本人完全同意「智慧財產權聲明」:為尊重講師智慧財產權,本人同意全程禁止錄影及拍照。本人承諾本研習會教授之教材及知識內容,僅供本人服務個案使用,不得作為教學用途。講師同意錄影的課程,願意擔任講師教學示範者,即同意此段教學影片可以提供學生複習用途。
  7. 報名如果遇到任何問題,請洽宏甫客服
    ◆ LineID:@tifar
    ◆ WhatsApp:0905139666
    ◆ Emai : nymph0930@gmail.com

【課程延期或取消之雙方權益說明】

一、本單位對於每門課程保有取消或延期的權利。在可提前確認的情況下,都會盡快通知已報名學員,若無法配合延期者,將會全額退費,但若因課程取消或改期而導致相關之損失(如訂房費,交通費等),本單位無法負責,報名前請務必審慎考量之。 二、若在上課前因不可抗拒之因素(如疫情、颱風、班機、講師當時身體狀態等)而必須延期或取消,則全額退費,但因而導致之相關損失(如訂房費,交通費等),本單位無法負責,報名前請務必審慎考量之。

【退費機制】

2027年1月1日起調整

國際課程

  • 4週前提出,除酌收行政手續費用外,全額退費。行政手續費說明如下:
    1. 匯款者,酌收1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  2. 刷卡者,因行政作業更為繁複,刷卡後「六個月內」取消課程,酌收1500元行政手續費;「超過六個月」則酌收2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• 3週前提出,除酌收行政手續費用外,退費70%。行政手續費說明如下:
    1. 匯款者,酌收1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  2. 刷卡者,因行政作業更為繁複,刷卡後「六個月內」取消課程,酌收1500元行政手續費;「超過六個月」則酌收2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• 2週前提出,除酌收行政手續費用外,退費30%。行政手續費說明如下:
    1. 匯款者,酌收1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  2. 刷卡者,因行政作業更為繁複,刷卡後「六個月內」取消課程,酌收1500元行政手續費;「超過六個月」則酌收2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• 上課前2週內(前13天前)提出,完全不退費。緊急事件不在此限,部份課程若已經給講義電子檔,就僅接受延期,不接受退費申請。

國內課程

  • 3週前提出,除酌收行政手續費用外,全額退費。但須酌收「行政手續費」,說明如下:
    1. 匯款者,酌收1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  2. 刷卡者,因行政作業更為繁複,刷卡後「六個月內」取消課程,酌收1500元行政手續費;「超過六個月」則酌收2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• 2週前提出,除酌收行政手續費用外,退費50%。但須酌收「行政手續費」,說明如下:
    1. 匯款者,酌收10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  2. 刷卡者,因行政作業更為繁複,刷卡後「六個月內」取消課程,酌收1000元行政手續費;「超過六個月」則酌收15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• 1週前提出,除酌收行政手續費用外,退費30%。但須酌收「行政手續費」,說明如下:
    1. 匯款者,酌收6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  2. 刷卡者,因行政作業更為繁複,刷卡後「六個月內」取消課程,酌收1000元行政手續費;「超過六個月」則酌收1500元行政手續費。
  • 上課前6天提出,完全不退費。
    ★★★前一週的定義:上課日往前推算7天,如3月19日上課,前一週就是3/12-3/18。前二週與前三週的計算方式,以此類推。

【智慧財產權聲明】

一旦完成報名程序,即代表本人完全同意「智慧財產權聲明」:為尊重講師智慧財產權,本人同意全程禁止錄影及拍照。本人承諾本研習會教授之教材及知識內容,僅供本人服務個案使用,不得作為教學用途。講師同意錄影的課程,願意擔任講師教學示範者,即同意此段教學影片可以提供學生複習用途。